公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公道或譯作「衡平」指彈性的或平衡性的平等也就是「差別地對待差別」。公道是平等(equality)的另一種涵義因為人們之間常有各種重要因素的差異如智慧、學業成就或工作能力大小不一是以在考慮「分配性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的問題時也應將這些道德上可以認可的差別因素考慮在內依照其差別的比例大小給予差別的對待與處理。不過這些作為差別待遇的因素必須是道德上相關的因素而非一些不重要不相干的因素如膚色、信仰、性別等此等因素切不可成為歧視或差別待遇的藉口。 「公道」一詞希臘文為epieikeia。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在討論正義的問題時除了「分配性的正義」外又加上公道的因素也就是「修正性的正義」(corrective justice)。亞氏認為正義的問題其實應服膺「中庸」(mean)原則但所謂的正義絕不能僅止于單純的法律執行其中也必須經過「慎思」(deliberation)的過程。當某些特殊案例發生而導致爭端時問題的解決不能完全依靠事先的立法而必須考慮到「公道」。在其〔宜高邁倫理學〕(Nicomachean Ethics)中亞里斯多德主張公道雖然是正義(just)但卻「不是法律上的正義而是對于法律正義的『修正』」。法律在實際施行時與現實難免有差距所以執法者在實行法律時不能死板地完全照章行事而必須將自己當成立法者想像立法者的原意或當立法者在場時他又會如何做的情況。亞里斯多德相信若僅一味地死守法律齊頭平等地對待差別者反為不正義(injust)的表現唯有「差別地對待差別」之「公道」作法方能修正法律過苛或不近人情之處。簡言之亞里斯多德之意「公道」的原則其實與「基于本性」而行的未成文普遍法(unwritten universal law)有密切關系可說是一種「自然的正義」(natural justice)。十九世紀德國教育學者赫爾巴特(J. Fr. Herbart 1776~1841)亦將「公道」視為其五項倫理原理之一。赫爾巴特的五項倫理原理主要著眼于不同意志(wills)間的五種可能關系其中「公道」的觀念系源起于不同意志間發生沖突(conflicts)所產生的「失衡」(imbalance)「公道」即指以獎懲的適當方式來對此種失衡加以修正。
公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公平合理。 【造句】這家商店賣的東西價錢公道童叟無欺。
公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一]ㄍㄨㄥ ㄉㄠˋ gōng dào 2:公平。《紅樓夢.第三六回》:「須得環兄弟屋里也添上一個才公道均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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