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是出自《蘇軾》創作的“壬寅二月有詔令郡吏分往屬縣減決囚禁十三日”,總共“78”句,當前“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是出自第2句。
“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解釋: 《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是一首描述行政管理和自然風光游覽的古詩。詩句中提到了“壬寅二月有詔令郡吏分往屬縣減決囚禁十三日”,意思是說在壬寅年的二月份,朝廷發布命令,讓郡吏們各自前往所屬的縣,對一些案件進行裁決,并將被囚禁的人釋放,期限為十三天。 創作背景:蘇軾生活在宋朝,詩作多反映其個人經歷和當時社會風貌。這首詩可能是在推行減刑、安撫百姓等政策背景下創作的,旨在傳達朝廷的決心和對民生的關注。 評價:這句話形象地描繪了古代行政管理的一個場景,展示了政府部門在特定時期的決策與行動。同時,它也體現了蘇軾詩歌的特點,即既有現實的反映,又有深刻的哲理。
查看完整“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相關詩詞以及介紹... >>
上一句: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 的上一句
下一句:分縣傳明詔,循山得勝游 的下一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