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太公磻溪石在縣東南十八里,猶有投竿跪餌兩膝所著之處的下一句是什么 |
“聞太公磻溪石在縣東南十八里,猶有投竿跪餌兩膝所著之處”是出自《蘇軾》創作的“壬寅二月有詔令郡吏分往屬縣減決囚禁十三日”,總共“78”句,當前“聞太公磻溪石在縣東南十八里,猶有投竿跪餌兩膝所著之處”是出自第20句。
“聞太公磻溪石在縣東南十八里,猶有投竿跪餌兩膝所著之處”的下一句是:“東去過郿塢,孤城象漢劉”
聞太公磻溪石在縣東南十八里,猶有投竿跪餌兩膝所著之處 東去過郿塢,孤城象漢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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