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水以繩縋石數百尺,不得其底,以瓦礫投之,翔揚徐下,食頃乃不見,其清澈如此”是出自《蘇軾》創作的“壬寅二月有詔令郡吏分往屬縣減決囚禁十三日”,總共“78”句,當前“潭水以繩縋石數百尺,不得其底,以瓦礫投之,翔揚徐下,食頃乃不見,其清澈如此”是出自第73句。
“潭水以繩縋石數百尺,不得其底,以瓦礫投之,翔揚徐下,食頃乃不見,其清澈如此”解釋: 首先,我們需要解析給出的古詩《潭水以繩縋石數百尺……》。這首詩描述的是用繩子懸掛石頭到深潭中,試圖找出底部的過程。 具體解釋: 1. "壬寅二月有詔令郡吏分往屬縣減決囚禁十三日":這是蘇軾在特定年份月份接到皇帝詔令,然后派遣官員到下屬地區進行囚犯減刑的描述。這句詩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秩序和政策執行。 感想: 這首詩體現了蘇軾對于社會現象的深入剖析,以及對歷史事件的生動再現。同時,它也反映出中國古代政治、法律以及地方治理的一些特點。 評價: 這句話具有很強的歷史文化內涵,展示了蘇軾卓越的文學才華和深刻的社會洞察力。在現代語境下閱讀,仍能引發人們的思考與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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