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征漁戶稅,人納火田租”是出自《白居易》創作的“東南行一百韻寄通州元九侍御澧州李十一舍人…竇七校書”,總共“99”句,當前“吏征漁戶稅,人納火田租”是出自第8句。
“吏征漁戶稅,人納火田租”解釋: 《吏征漁戶稅,人納火田租》這是一首唐代詩,它反映了唐朝時期官府對民眾經濟資源的征斂情況。 詩句大意如下:官吏征收漁戶的捕魚稅收,農民則要繳納用于耕種火田(即旱地)的土地租金。 創作背景方面,唐朝經濟繁榮,但也存在官賦沉重的問題。這首詩就是這種社會現實的真實寫照。 評價方面,這首詩反映了封建社會時期官府與百姓的矛盾關系,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和社會意義。同時,它也警示我們現代社會在發展的同時,也要關注民生問題,減少不必要的征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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