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是出自《白居易》創作的“秦中吟十首·議婚(一作貧家女)”,總共“15”句,當前“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是出自第4句。
“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解釋: 《貧為時所棄,富為時所趨》是古代文人白居易在其詩歌作品《秦中吟十首·議婚(一作貧家女)》中的兩句詩句。這兩句詩的大致意思是:在貧窮時,人們可能被社會潮流所遺棄;而一旦富裕起來,又會成為當下的趨勢和焦點。 創作背景方面,白居易生活在唐朝,他的詩歌作品多反映當時的社會現象和個人情感體驗。這句詩正是對當時貧富交替、世態炎涼的深刻洞察。 評價方面,這句話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和文學價值。它揭示了社會對于個人境遇變化的反應,同時也體現出詩人對社會現象的敏感性和批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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