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以所見所聞考之,而其可必也審矣”是出自《蘇軾》創作的“三槐堂銘”,總共“38”句,當前“吾以所見所聞考之,而其可必也審矣”是出自第13句。
“吾以所見所聞考之,而其可必也審矣”解釋: 這句話出自蘇軾的散文作品《三槐堂銘》,原文為“吾以所見所聞考之,而其可必也審矣。”翻譯成現代漢語是:“我根據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聽的事實進行考察,我認為它們是可以確信無疑的。” 創作背景:這是蘇軾在北宋中期任杭州知州時,為了紀念自己的祖居“三槐堂”,寫的一篇散文。文章以記敘為主,兼有議論和抒情。 評價:這句話體現了蘇軾嚴謹治學的態度以及對家族歷史的尊重。同時,語言簡練,道理深刻,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和思想啟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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