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3年1月,南京偽政權宣布向美英等國“宣戰”,與日本簽署《關于交還租界及撤廢治外法權之協定》。
2:軍事治外法權法案的起訴對象并未延伸至為國務院提供服務的機構,如2007年黑水公司員工在Nisur廣場開槍,致使14名伊拉克人死亡。
3:這樣,我們就很容易理解大清朝廷一面把洋人是否遵守跪拜禮儀等繁文縟節看得重如泰山,一面卻又把治外法權、內河航行權等真實的主權損失看得輕如鴻毛。
4:王寵惠在會議上提出了撤廢領事裁判權案,為后來繼續交涉治外法權提供了法理依據。
5:這樣,他們就看中了孫中山的國民黨,這個黨的綱領正是廢除治外法權,維護民族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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