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在分別理清外交特權與豁免、普遍管轄權概念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普遍管轄權的發展對外交特權與豁免帶來沖擊的問題。
2:中國與外國簽訂的外交特權與豁免協議另有規定的,按照協議的規定執行。
3:第十一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4:第八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問題,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5: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怎樣追究?
6: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7: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的設想和建議,以期對外交特權與豁免制度的發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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