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界對憲政的渴求和官方實施憲政的真實意圖之間的深刻矛盾,決定了由政府主導的一系列自上而下的制憲舉措不可能產生振奮人心的效應。
2:此處加上書名號,我當然意在限定這是指由1787年費城會議制憲先賢所起草并在兩個多世紀的歷程內增補了27條修正案的憲法典文本。
3:制憲會議選出的代表將起草一部新憲法.
4:所以,美國人在建國時就選擇了一條理性的道路。國家的制憲會議由一群具備文化的政治精英討論,在堅持人生而平等的原則下建立代議制的共和國。
5:制憲會議最后通過的改革方案可能是世上隔靴搔癢的改革方案。
6:“決議文”維持了陳水扁當局一貫的兩岸“一邊一國”的論調,繼續鼓吹“正名制憲”和“入聯公投”,是一紙不折不扣的邁向“法理**”的告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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