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政委曾祥明說,以往個別同志履職盡責之所以越位、錯位、缺位,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權責界限模糊,給不作為和亂作為、爭功諉過等留下了空間。
2:在利益關系上,個人主義者常常對個人私利錙銖必較,爭功諉過,長此以往,踏實干事的能力未見提高,投機鉆營的水平卻見長。
3:于是,在“四怕”心理作用下,少數領導干部瞻前顧后,畏手畏腳,爭功諉過。
4:而絕不能象一些人那樣,剛愎自用、諱疾忌醫、文過飾非、沽名釣譽、爭功諉過,把一切功勞歸于自己,把一切錯誤歸于別人。
5:于是,少數領導干部就想方設法證明自己百分之百“正確”,在成績面前,毫不客氣甚至大包大攬;在問題面前,則成了“局外人”,爭功諉過,推卸責任。
6:年初報告時大話連篇,口號成堆;年終總結時,爭功諉過,列一堆無法核實的數據和子虛烏有的數字“紅包”。
7:不爭功諉過,敢擔風險,敢負責任,不遷怨他人,不以勢壓人,必要時不惜忍辱負重,委曲求全。
8:謝長廷晚上到嘉義市為黨內初選造勢,他以“讓功分過”一詞力促民進黨團結,暗諷辯論會中游、蘇的爭功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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