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時賜婚到來,相公便可推卻,說已經娶有正室,不敢停妻再娶作傷風敗俗之事,又不敢辜負圣恩,將欽賜夫人為妾,上表辭婚,名正言順,豈不是兩全之策。
2: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十全十美日,看到本圣旨者,朕將賞賜:身體十分健康,愛情十分甜蜜,家庭十分和美,事業十分輝煌!君無戲言,欽賜!祝十全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