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性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普遍性與規約性(參見「規約主義」)在道德判斷中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依據規約主義道德判斷具有規約性(prescriptivity)其功能在指導選擇與規約行動。但是若僅強調規約性則判斷本身將只是自我利益的慎思而已;如其要成為道德判斷則必須結合另一要素:普遍性。普遍性本身是一個邏輯論題(Logical Thesis)意指一個有關言詞意義或是「只單獨依賴言詞意義」的論題。 依規約主義的主張言詞的意義有兩種一是描述意義(descriptive meaning)一種是評價意義(evaluative meaning)而道德言詞同時兼有這兩種意義。道德判斷的規約功能是根據評價意義而來;普遍性的論述依據基于言詞描述意義的規則例如稱贊某事物是好的或某行動是對的時則須應用某些理由以說明贊譽的意義。 語言的使用要注意一致性的意義規則此外描述意義的主要特徵是依據「相似性」概念。如果有人承認兩件事物完全相似并使一些言詞描述到其中一件事物上時便必須地使這些描述語詞用到另一事物上;否則就是違反意義規則即違反邏輯的一致性要求。規約主義主張道德判斷正如描述判斷是可以普遍的但在前事例中決定描述意義的普遍規則不只是意義規則而且是實質的道德原則。 關于道德判斷的普遍性通常有三點誤解需加以澄清:一是視之為「實質的」道德原則另一是以之為必須預設先前存在某種較簡單的一般原則最后則是將其與一般性混淆。首先普遍性是一個邏輯的性質用來說明道德語言的運作不許對于完全相似或若干方面相似的行動或事項作出不同的道德判斷所以普遍性是一個「形式」原則。其次道德原則雖然必須普遍化但不必一般化或簡單化甚至于用文字使之公式化而是類似康德(Imm. Kant)強調的「意志自律」(the autonomy of will)即基于普遍性的要求;道德行為者要為自己決定原則同時意欲其成為普遍的法則。最后一般性(generality)和普遍性有別一般的跟特指的(specific)相對程度不同;普遍的則與單稱的(singular)相對差別并非程度的。簡單地說一般性與特指性相反普遍性則與特指性能相容。 最后一點在德育義涵中。普遍性作為邏輯的論題時并不在于要求道德判斷的基礎必須一般化相反地個人隨著道德意識的發展對于經驗中例外或限制的逐漸認知使個人的道德原則個性化但這并不礙普遍化。因而德育的教學必須始于一般的道德規則這是因限于兒童理性發展的經驗事實;但德育并不止于此尚要積極地協助兒童發展特殊但仍普遍的道德原則以生活于迅速變遷的社會。
普遍性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事物具有廣泛共同的特質不受時間與空間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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