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2:音樂類型名。二十世紀由大眾傳播媒體推進受大眾消費社會所喜愛的音樂。流行音樂最早期發展于十八、十九世紀以歐美地區為主這種音樂別于民歌及古典音樂它沒有地域性和種族特色的界線。它不像古典音樂「規模龐大結構復雜」。它的曲調簡易短潔、內容雅俗共賞。隨著工業社會的發展中產階級人口遽增娛樂場所和音樂劇院也隨著增加一種反應工業城市生活表達社會及個人感情的音樂應運而生。吉他、手風琴等樂器由工廠大批制造降低成本并以大眾價格供應市場也是流行音樂廣受歡迎的原因之一。加上廣播電臺、電視及大眾傳播媒體發展使得流行音樂成為二十世紀家庭娛樂的消費之一。流行音樂發展的歷史:十八世紀下半葉的英國敘事歌劇(Ballad Operas)、喜歌劇(Comic Opera)和一般的通俗歌劇常把劇中的主題曲印在單頁的歌紙上以便發售給一般業余的音樂愛好者。這些歌曲極受群眾的喜愛發售量也很好其中最聞名的是陶瑪斯.阿恩(Thomas Arne 1710-1778)的《抒情歌集》(Lyric Harmony 1745-1746)和胡克(James Hook 1746-1827)的《1767年新英文歌曲集》(A Collection of New English Songs of 1767)這些歌曲成功地打入英國社會后來隨著英國移民傳播至其他殖民地。隨著大眾音樂需求量的增加也有一些樂曲是由古典音樂改編而成把原來的古典作品改編成適合大眾程度的簡易合唱和鋼琴伴奏。另外有些英國歌曲以傳統的蘇格蘭和愛爾蘭調子為主題這種含有地方韻味的歌曲在十九世紀早期極為流行尤其以摩爾(Thomas Moore)和柏恩斯(Robert Burns)的曲子最為盛行。同時期在美國也出現了一種混合英、美民謠及黑人民歌風格之美國歌曲這些歌曲是使用班鳩琴伴奏它們不只在1830年代流行于美國各地區同時也廣為英國及歐洲大陸民眾的歡迎。佛斯特(Stephen Collins Foster 1826-1864)是當時最具代表性的美國歌曲作曲家他混合英國、愛爾蘭、德國和黑人民歌的素材使用簡潔的旋律和聲及口語化的歌詞創作了無數極為成功的大眾歌曲如《老鄉親》(Old Folks at Home)和《金發的珍妮》(Jeanie with The Light Brown Hair)等。佛斯特的歌曲可讓男女老幼、是識字或文盲都能朗朗上口他成功地把流行歌曲帶入一個新的方向同時也開啟了銷售流行歌曲的商業潛力。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后社交舞開始盛行有許多樂隊開始創作供娛樂舞蹈的流行樂曲這些樂曲除了采用歐洲舞曲(如華爾茲、波爾卡、馬祖卡等)的形式外尚有受黑人爵士影響的競走舞(Cake Walks)和繁音拍子舞曲(Ragtime)。1890年左右美國又出現了新一代更成熟的流行作曲家他們是屬于紐約市綜藝表演劇場的專業作曲家樂曲的題材是以紐約都市生活為主題。代表作曲家為哈里士(Charles K. Harris)、德里塞(Paul Dresser)和悌爾賽爾(Harry von Tilzer)。1910年至1920年期間美國流行歌曲界出現了幾位極為重要且有天份的作曲家:杰隆.凱恩(Jerome Kern 1885-1945)、伯林(Irving Berlin 1888-1989)、蓋希文(George Gershwin 1898- 1937)、樸特(Cole Porter 1888-1989)和洛吉士(Richard Rodgers 1902-1979)。同時在留聲機、錄音機、電臺廣播、有聲電影等之推動下流行歌曲的聽眾大增天般巷(Tin Pan Alley)的流行音樂事業也開始擴大45轉的唱片開始問世。1950年搖滾樂開始盛行。從美國傳至世界各地搖滾樂文化也成為世界年輕人的文化。1960年和1970年流行音樂在大眾傳播媒體的推進下更朝多方向發展包括各種新潮音樂如Soul、Motown、Funk和Disco 等。還有新民謠風格之興起如「彼得.保洛和瑪麗樂團」(Peter、Paul and Mary)、戴爾倫(Bob Dylan)和貝斯(Joan Baez)的歌曲與芭芭拉史翠珊(Barbara Streisand和馬尼路(Barry Manilow)的天般巷式爵士搖滾風格。英國的披頭四(The Beatles)和滾石樂團(The Rolling Stone)對二十世紀的流行音樂風格也有相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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