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哲學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語言哲學是哲學研究的一支目的在以哲學方法分析語言符號、象徵之物思想與真理間的關系并及語言本身結構、語意、語法與語句等諸多性質和規則的研究。由于哲學思想全賴語言表達所以語言可說是哲學活動的首要工具。而哲學以語言為基本工具來表達所探討的問題縱使應用文字符號還是建基于語言上;也可說語言的探討是哲學家檢驗觀念的實驗場地因而必須注意語言的效度從而觀察語言的弱點并隨時試探改進之道。 從開端之處看哲學家首先不免于考慮語言的基本因素即是由字(或聲音)所構成的名詞及其意義。在這方面中國的荀子(后世推估約為公元前三百一十五年至二百三十年間人)在〔正名篇〕中已經說到:「制名以指實」「名聞而實喻」和「名定而實解」就「實物名稱」而言語言所說的一個「名稱」在于指示一件實物這是最簡單的名詞所以可以「聞名而知物」。由此也可以想見最初為一個物件定一個名稱的時候只是用「這個名稱」來指示「這個物」未必有「確切」的意義這個名稱成為「眾所公用」的乃是由于「約定俗成」大家公認如此「叫它」便成了這個物的名稱是語言中名詞最早形成的狀況。 在名詞出現以后縱然是代表實物也要對名詞說出其特有的性質或內涵以確定這個名稱和這個實物全然 「相同」以便認識和了解把「說明」名詞性質和內涵的工作再賦予一個語言的名稱便是所謂之「定義」定義代表對名詞的「概念」;因而在說到一個實物名詞(即名稱)時便會想像到實物的形象和其特性如果是一件用具時也會想到其功用。 對指物名詞的了解、認識以至說明比較容易因為必要時可用實物來顯示而對于許多抽象的名詞既無實物可指用表情、手勢以至行動也不能明白表達的便只好完全借重語言來「陳述」其意義哲學中此種情形最多故而歷來的哲學家一面用語言申述其哲學探討一面對所用的語言也要時加反省遂形成其哲學語言探討的一面。 西方哲學家中論及語言的先見于柏拉圖(Plato 427~347 B.C.)的〔克提拉斯篇〕(Cratylus)說到若干人共應用一個名稱時就是已經對這個名稱有了一個對應的觀念或形式。從此把單個的名詞串連起來加上述詞、形容詞等而成「句」再把若干句連接在一起成為一個概念;又把若干有關的概念組成一個體系出現了「知識」這個名詞于是有了「哲學」。 哲學中所探討的主體之一稱為「知識論」的便不免于討論到語言問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名詞的意義」在這方面試以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和穆爾(George Edward Moore 1873~1958)為例來說明。 彌爾以其「名學」或「唯名論」(Nominalism)著稱其哲學中探討語言的部分即表現了這方面的觀點。就彌爾對「定義」的觀點說即認為最簡單且最正確的定義是說明若干字義的命題所謂若干字的意義或者是公認的或者是說者或寫者附加的。由此彌爾也表現了其對「通用語文」的態度即是承認已有的語文已經具備了所指的涵意只是究竟有多少涵意則是應該加以探討的。 穆爾認為語言澄清是發現哲學中深刻真理的工具所以對語言的探討也相當重視因而談到「概念分析」(Conceptual Analysis)認為在用作「說明」(expression)的同義語的關系之外還要有些基準即就定義而言定義并非「概括的說明」應該另有「解釋」(explanation)的功能。 由此擴大到知識方面所謂知識是指「在經驗之外」還多知道某些東西。其中最主要的是 所知為「真」或「假」的問題關系到語文意義的正確性。于是哲學家特別注意語文的弱點因為語言或文字常常曲解原來的意義。由此又牽涉到「常用語言」問題。有些哲學家認為常用語言用于哲學中毫無問題問題出在「誤用」上即是所用的語言已經不是原來的意義而用者又未說明「用意」何在。哲學語言中的這種現象曾經維根史坦(Ludwig J. Wittgenstein 1889~1951)指出說許多哲學家錯用了許多哲學中的「關鍵字」如「知」(know)、「看」(see)、「自由」(free)和「理性」(reason)等因為哲學家們離開了常用語言的用法使人無法理解其所用之字究竟命意何在。另一種看法則認為常用語言不適用于哲學因為常用語法蒙朧不清晦澀不明必須依賴上下文以了解而且有欠明白。由此而引出分析哲學的討論重點。 分析哲學(Analytic Philosophy)中重視字義和概念意義從哲學中對概念的探討進入于概念分析具體的說以一個名詞為例所致力探討的是:一是探察名詞的性質二是分析名詞概念三是說明名詞本身成為顯著的哲學語言的研究。這派研究從任何一種知識都必須應用語文來說自然不失其重要性。 總括說來語言哲學的重要課題在于語言所表現的意義;應用語言者對同一名詞是否命意相同;一個名詞用于不同的上下文中何以意義不同;名辭意義在于認識、抑或表現情緒?語言的運用途徑(一字多義)如何分歧是由于語言本身抑或由于「用者」。這些問題勢將牽涉到語言學、語意學和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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