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凡以國家(state)的力量來興辦、主導或控制的教育即是國家教育。近代國家教育的特色即是以教育為手段來達成國家繼續生存及強大的目的為達成此目的教育活動的設計要致力于培養學生的愛國情操、愛國意識、及本國語文能力(如此才有溝通的共同工具)以求人民團結、社會及政治的運作發展具有共同基礎。 西方國家教育思想是在十九世紀時成熟。在此之前教育活動主要是由教會興辦其目的在培養上帝的子民而不是國家的公民;即便不是由教會掌控的教育其教育對象往往也是上流社會的子弟教育目的在培養理性的人而不是公民。國家教育的出現使得教育由出世的、不具實利價值的轉而為現世的和具實利價值的。 在西方十八世紀國家教育思想滋生階段法國哲學家康多塞(Marquis de Condorcet 1743~1794)認為國家教育的設置原是在發展個人潛能、讓人有能力執行社會責任、保障其福祉、使人能知曉并享受其權利也能了解并善盡其義務康氏以為國家有義務以教育為手段來發展個人。德國哲學家費希特(J.G. Fichte 1762~1814)和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更進一步主張惟有在國家的安排下個人才有可能完全發揮其潛能。在這一點上黑格爾認為國家是客觀理性(objective reason)的具體實現而人在起初是非理性且自我中心的個體;假如個人要獲得適當的發展一定要自愿地屈服于國家的教育力量和法律力量如此才能成為完全理性的人。國家教育思想發展到十九世紀隨著歐陸列強紛爭的加劇蛻變成完全忽略個人的發展、專門強調教育的目的在服務國家和培養健全的公民。這種思想的延續發展終于釀成世界戰爭的悲劇。 反對國家教育思想的哲學家也很多。康德(I. Kant 1724~1804)認為國家一旦干涉教育教育就容易為國家所限制教育于是成為服務國家的工具徹底的失去其應有的獨立性。彌爾(J.S. Mill 1806~1873)則認為國家盡量不要辦教育只有在國家教育能夠提高教育品質的前提下才得辦理;此外彌爾主張全面性的國家教育會將人民塑造成一個樣子不利于個人自由的追求及自由社會的形成。 我國近幾十年來的教育基本上是國家教育尤以義務教育階段為然在國家有責任教育國民的前提下國家須籌措大量經費辦理教育實際上教育經費也是來自納稅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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