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類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統類的「統」是指綱紀、禮法「類」是指同類事物構成的范疇或為進行推論時的思宇或應用于「人類」的人群社會與法律例令(參見「三本」)「統」「類」并舉見于〔荀子〕主要是指圣王所制定用以規范人類社群生活的禮義法度即所謂「禮義之統」、「仁義之類」。根據荀子學說人之所以異于禽獸在于「能群」、「能辨」。「能群」于是人能營社會群居生活〔王制〕中說:「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牛馬或能群居生活卻無法像人一樣分工合作形成文明社會。「能辨」于是能分在社會人群之中便有長幼、尊卑、貴賤、親疏、賢愚、男女之別而這些區分均有賴于先王圣人制定「禮義之統」以規范之。所謂「人之所以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禮禮莫大于圣王。」(〔非相〕)「人之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窮矣。」(〔富國〕)「故先王案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智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榮辱〕)而「君者何也?能群也。能群者何也曰善生養人者也善辨治(即治理)人者也善顯設(即任用)人者也善藩飾(獎勵)人者也。善生養人者人親之善辨治人者人安之善顯設人者人樂之善藩飾人者人榮之四統者俱而天下歸之夫是之謂能群。」(〔君道〕) 上舉說明荀子以為禮義之統即先圣先王所制定規范人倫社會關系的法則律令(類)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所在。準此能「壹統類」、「知通統類」者才足以為圣人大儒。如〔非十二子〕中說:「若夫總方略齊言行壹統類而群天下之英杰而告之以太古教之以至順奧窔之間(屋內)簟席之上斂然圣王之文章具焉佛然(勃然而興)平世之俗起焉……是圣人之不得勢者也仲尼子弓是也。」就是說諸子之中唯有仲尼子弓能總括治國策略方針給予人們言行一定的尺度準則統一綱紀律令集合天下的英才教以上古圣王治國的最高原理即使在小小的教席之上也具備上古圣王的典章制度太平治世的風習也因而興起。〔儒效〕中則說圣人「修修兮用統類之行」即依禮義律令、條理剛正而行;大儒「法后王統禮義一制度以淺持博以今持古以一持萬;茍仁義之類也雖在鳥獸中若別白黑。倚物怪變所未嘗聞也所未嘗見也卒然起于一方則舉統類以應之。」意即大儒能把握禮義制度等恒常價值運用類推的方法由淺少可推而認知博多由現今可推而認知遠古由一可推知萬。如果真能行仁義即使混跡鳥獸之中也如白在黑中易于辨識。對于突然出現、未所見聞的怪變畸物也能立即以恒常的禮義之統、仁義之類肆應。 荀子認為「壹統類」足以治國教人乃出于恒常價值推可推面廣之、肆應萬變的假說。「統類之知」雖不免起于經驗但必經推論而得如〔非相〕中說:「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以說度功以道觀盡古今一度也。類不悖雖久同理故向乎邪曲而不迷觀乎雜物而不惑以此度之。」(參見「法后王」)〔王制〕中說:「以類行雜以一行萬始則終終則始若環之無端也舍是而天下以衰矣。」皆在說明若能把握同類事物(尤其是人類)恒常之理加以推論便可得到關于該類事物的普遍知識。而禮義之統、仁義之類便是關乎人群社會恒久普遍之理。〔勸學〕中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倫類不通仁義不一不足謂善學」均足見荀子以禮義法度(即統類)為人群社會生活最高的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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