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區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學區是清末民初的地方教育行政基層單位;其設置始于光緒三十二年(1906)依據[勸學所章程]于各廳、州、縣設勸學所為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而于其下畫分學區。學區之畫分依據規定:「各屬應就所轄境內畫分學區以本治城關附近為中區以次推至所屬村、坊、市、鎮約三、四千家以上即畫為一區少則二、三村多則十余村均無不可。在本治東即名東幾區在本治西即名西幾區推之南北皆然;由第一區至數十區可因所轄地之廣袤酌定。」學區設勸學員一人任一學區內勸學之責。 民國成立依據法令規定縣公署雖設科以司教育事宜但地方學務無人負責;故教育部于1913年七月二十三日通咨各省:「凡地方自治未成立之處所有地方學稱應籌補救辦法并以未設學務委員之處一律暫留勸學員庶獲維持而免廢墜。俟自治成立確能辦學及設有學務委員時即行裁撤。」四年六月教育部又訂頒[地方學事通則]規定「自治區為辦理教育事務得就各該區畫分學區」其間并一度恢復勸學所之設置。至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縣教育局規程]公布縣區設教育局局之下再酌畫學區每區設教育委員一人受縣教育局長指揮辦理本學區教育事務。國民政府成立于十九年(1930)七月公布[修正縣組織法]縣政府設教育局或科同(科)之下不再畫分學區。 推行國民教育后學校招生或學生入學辦法采學區制。公立的中小學系根據學校的數量與所在位置體察各該區域的戶口情形以及學童就學之距離遠近按照鄰里畫分學區。每所學校均視其招生容量就近畫定一個學區因此每個學區的地域大小與人口多寡并不相等。凡戶籍設于某校學區內之學童屆齡皆會接獲地方政府通知強制向該校報到入學。唯因各校辦學績效有異且人民有遷徙的自由有些家長為了替子女選擇較好的學校可能家住在甲校的學區戶籍卻設于乙校的學區因而形成「越區就讀」的現象。 師范校院之附屬實驗中小學校與鄰近之公立中小學采行「共同學區制」依設籍之先后排定入學順序至額滿為止向隅之學童分發鄰近的公立學校就讀。私立的中小學校則采「大學區制」通常不限戶籍讓學生自由登記再由學校依核定之招生名額公開抽簽決定各生之入學機會。目前亦有少數的公立學校實施大學區制。
學區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為方便學生就讀而劃分的區域。 【造句】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齡兒童必須在所屬學區的學校就讀。
學區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為便于學生就讀學校而劃分的區域。如:「本校的學區包括海珠區全部和天河區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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