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全宗是一個機關、企業、事業、團體、組織或個人(一般指社會名人)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彼此具有歷史聯系或邏輯聯系的檔案文件綜合體。全宗作為檔案學術語源于法文Fonds其原意為基金、儲量轉意為庫藏。1841年4月24日法國內政部發布的「各省和各地區檔案整理和分類基本條例」中首次提出以全宗為檔案館內檔案分類的原則即尊重全宗原則。由于全宗原則符合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因而為各國檔案界所接受全宗亦逐漸成為國際范圍內檔案學通用的術語。但有的國家不用全宗概念如美國的「文件組合」、英國的「檔案組合」等其含義與全宗概念大同小異。在中國歷史習慣上將相關事件的一組文件稱為卷宗全宗的字面意義就是全部卷宗即全部文件材料。以前檔案界在引進全宗概念時會使用過「檔案群」、「芬特」(俄文的譯音)等詞語以后則改稱全宗。 產生全宗的單位稱為全宗構成者或稱立檔單位。一般認為構成立檔單位的條件是:(1)可以獨立行使職權并能主要以自已的名義單獨對外行文; (2)是一個會計單位或經濟核算單位自己可以編造預算或財務計劃; (3)設有管理人事的機構或人員并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權。但科技檔案的全宗構成者的條件則是一項獨立的科技活動如一個科研項目一項工程、一種產品的設計、制造等。 全宗可分為兩類:一是機關檔案全宗包括該機關各種門類的檔案、各種記錄方式、各種載體和文種形式的內部文件及收發文件;二是科技檔案全宗即包括某一項科技活動的全部文件材料(含音像材料)。全宗的形式也可分為兩類:一是以歷史聯系為基礎的全宗主要有機關檔案全宗、聯合檔案全宗及人物全宗;二是以邏輯聯系為基礎的全宗主要有檔案匯集、科技檔案綜合體及其他載體的檔案綜合體。 全宗是檔案館對檔案進行整理分類。編目和日常管理以及國家對檔案進行統計監督的基本單位。一個全宗應標明文檔單位的名稱并編立一個全宗號。同一個全宗的檔案不得分散不同全宗的檔案不可混雜這就是檔案管理中全宗不可分散的原則。 所謂全宗卷是指檔案館在管理某一個全宗過程中形成的記載該全宗歷史狀況的專門案卷。其內容成分包括:移交該全宗檔案的文據;立檔單位及全宗歷史的考證與說明;全宗檔案整理方案;全宗內檔案數量和狀況的登記表冊;檔案監定報告及銷毀清冊;簡明的全宗指南和重要的利用統計材料等。 全宗卷不是全宗的組成部分而是全宗的檔案。其作用是:為掌握全宗的基本情況便于管理和利用提供依據。在一個檔案館內各全宗卷宜集中單獨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