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整體」與「部分」(part)是相對的名詞;「整體」通常用以指生物學、心理學及社會學中不能僅以機械論或計算總和方式來分析的現象。事實上大多數學者在運用「整體」概念時常會提到下列的「整體-部分原理」(whole-part principle):即整體大于部分的總和。進一步解釋所謂的「整體-部分原理」包括兩種解釋方式:(1)整體中含有部分所不具備的某些特質因此要了解整體須在了解部分之外還要了解部分間的相互關系; (2)整體中的每個部分間都相互依存其中一個部分發生改變時其他部分也會被波及因此使得「整體」結構多于「部分」的總和。 西方關于整體的思想早在柏拉圖(Plato 427~347 B.C.)、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等人的哲學中就已占有重要地位。如亞氏即認為「整體先于部分」亞氏之意應為整體最重要的并非組成整體的各部分而是使其成為整體的秩序與統一性。此種重視整體性的傳統在西方哲學史中始終未曾斷過。二十世紀初歐洲思想界開始感覺到原子論(atomism)思考方式的缺失因此除了哲學外關于整體的概念在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等方面都有了重要性。如德瑞希(H. Driesch 1867~1941)在生物學方面提出了「有機體都具有特殊的整體性因素」即圓極(entelechy)的看法。埃倫費斯(Ch.von Ehrenfels 1859~1932)則將整體應用于心理學上反對將知覺僅視作感覺的集合以為人類個別的體驗及整個心靈生活實際上無法以最簡單的基素(直接的感覺)來加以解釋而必須訴諸于具有整體性的「基體」。后來完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也主張心理現象中最基本的特徵是在意識經驗中所呈現的整體性認為整體并不等于部分之和意識經驗不等于感覺或情感等元素之總和而人類的思維也不是觀念的簡單聯結。在社會學方面整體性的思想他一反十九世紀時的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主張整體論(holism)的社會學者相信任何個人的行動唯有放在社會文化環境中將其視作社會文化的角色扮演者或呈現者方有意義;而社會整體(social whole)則是獨特的不僅藉分析即能了解而必須將其視為「發展中」的整體來加以研究。綜括而言關于整體的思想后來發展為一種針對人性解釋的「整體論」持整體論者主張對于人類行為的解釋必須自整個人或社會整體的角度來看不能單憑個人的片面反應或行為作為普遍推論的根據。 「整體」的觀念在教學理論方面的應用則是在學習的方法中有所謂「整體學習法」(whole method of learning)或稱全部學習法指將學習材料視為一個整體在練習時不分段落的學習方法。整體學習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學生每次的學習與練習都能首尾一貫沒有中斷。一般來說整體學習法適用于一篇文章的閱讀和了解也適用于某種技能活動的練習。
整體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全體、全部。 【造句】公共政策應以謀取國家社會整體的利益為最高準則。
整體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全體。如:「處事應以整體利益為先不能只考慮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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