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著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互著是中國目錄學家為了使圖書分類部次趨于妥當便于讀者依據書目尋查所需的資料而創訂的一種編目方法。中國在明代以前圖書編目一書只歸于一類然而中國古籍中不乏內容廣泛者隸屬于任何一類皆不盡妥切致使編目的人感到左右為難。因此見仁見智同一書在不同的書目中出現了分歧此目歸之甲類而被目隸之乙類使找尋資料的人難以適從。這種情形在〔宋史藝文志〕中最為顯著。譬如宋敏求〔春明退朝錄〕一書〔宋志〕史部傳記類、故事類、子部小說類都有著錄;顏師古的〔隋遺錄〕晉見于史部傳記類及子部小說類等等。何以〔宋志〕中一書幾見的情形特多?因為〔宋史藝文志〕是依據北宋〔三朝藝文志〕、〔四朝藝文志〕、〔兩朝藝文志〕及南宋〔中興藝文志〕四部目錄匯編而成雖然它的前序說:「刪其重復合為一志」但有若干書各家目錄的分類并不相同所以也就疏漏刪削而保留了編目分歧的情形。 明末藏書家祁承 首創「互」的編目法他在〔庚申整書略例〕中說:「互者互見于四部之中也。作者既非一途立言亦多旁及。有以一時之著述而倏爾談經倏爾論政;有以一人之成書而或以摭古或以徵今將安所取衷乎?故同一書也前于此則為本類于彼則為應收」。他舉例云:「如皇明詔制制書也國史之內固不可遺而詔制之中亦所應入」。「如焦氏易林、周易古林皆五行家也而易書占筮之內亦不可遺」。所以他所編的〔淡生堂藏書目錄〕「往往有一書而彼此互見有同集而名類各分者正為此也」。 清代章學誠更正名為編目的「互著」法而將之理論化。他的〔校讎通義〕中有〔互著〕一篇說:「一書本有兩用而僅登一錄于本書之體既有所不全;一家本有是書而缺而不載于一家之學亦有所不備矣」。又說:「書之易混者非重復互著之法無以免后學之抵牾;書之相資者非重復互注之法無以究古人之源委」。「不知重復互注之法則兩歧牽掣之處自不覺其抵牾錯雜百弊叢生非特不能希縱古人即僅求寡過亦已難矣」。所以他認為目錄對于學術的源流不致有所缺漏非用互著法編目不可。運用此法方可使得編目的人在隸屬歸類時不致左右為難。依書的主旨編入本類也就是書的排架放置處所其他的副主題則隸入應入的類目注明互見于某類則編目及尋檢均便。近代用此法編目的有〔故宮善本舊籍總目〕運用尚未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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